依法行政,要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实质化,促进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要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庭审观摩、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府院联动,通报交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工作情况,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容易形成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研讨,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统一执法及裁判标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强化考核评价,可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等情况适时纳入经济社会管理综合考核范围,督促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切实做好司法建议办理、反馈工作。一方面,人民法院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司法建议,以提醒、促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工作,认真研究司法建议所指出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及时反馈处理方案或处理结果。要高度重视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按照“和解员主导、法官指导、政府参与、社会力量支持”和解原则,加强完善和解员的选聘和录用工作,尽快解决和解员的薪资待遇问题,建立和解员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以便当事人自主选择和解员进行和解。要规范和解参与流程,提高基层政府部门尤其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参与和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策群力化解行政争议。(胡科刚)
(人民法院报)
文章来源:《公共行政评论》 网址: http://www.ggxzpl.cn/zonghexinwen/2022/0131/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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